崇委农【2017】5号
崇川区涉农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规则
(试行)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搞好我区涉农社区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规范交易行为,确保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监督有力,根据省、市要求和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涉农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规则:
一、进入平台交易的资产应具备的条件
1、权属明确:进入产权交易平台的农村集体资产须权属明确,具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未有他项权在用,无权属争议。
2、程序规范:涉及集体资产所有权转让的,交易底价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书》,交易项目和交易底价应经过该社区村(居)民代表大会(代表)2/3以上人数讨论通过(签字确认)后方可申请交易。涉及集体资产使用权转让的,应参照同地段类似资产租赁价格确定一个交易底价,并按照区“三资”管理制度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提出交易申请(具体见附件)。
3、资料齐全: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需提交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书、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资产交易底价等产权交易平台规定需要提供的所有手续资料(具体见附件)。
二、评标小组成员的构成
区级资产交易平台评标小组成员由5人组成,交易资产所在社区2人(其中群众代表1人)、社区所在街道1人、区农工局1人,全区社区经管员抽1人。进入街道级资产交易平台交易的,评标小组成员由街道确定,人数原则不少于5人单数。
三、竞标时间
区级产权交易平台交易日为每月第二周、第四周的周一下午,如遇节假日顺延到下个交易日;街道产权交易时间由各街道自行确定。
四、竞标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须将投标保证金交到该街道集体资产交易专用账户,金额不少于标的交易底价的20%。未中标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作履约保证金或预缴款。中标的意向受让方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缴纳款项的,取消中标资格,其保证金予以没收。
五、竞标评标
意向受让方需带好身份证明、委托书、竞标文件、保证金交款凭证等,按照通知或约定时间到达竞标现场。经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后签到登记。意向受让方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竞标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在规定时间意向受让方少于两个(含)的,可以直接宣布流标;
当具备开标条件时,由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当场公布所有竞标人的报价,如果竞标时意向受让方报价全部低于此交易底价,直接宣布流标。
流标后由社区重新评估、确定交易底价,履行相关程序后再次提交申请。
竞价评标坚持价高者中标的原则,如果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的,有续租人的,续租人优先成交,无续租人的,可进行现场二次报价,价高者中标。中标者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见附件五。
六、其他
本交易实施规则由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此页无正文)
附件:1、竞(评)标须知
2、村(居)民(代表)议事表决情况表
3、崇川区农村产权交易流程
4、办理农村产权交易项目须知(转让方)
5、办理农村产权交易项目须知(受让方)
6、崇川区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底价单
7、崇川区农村产权交易项目竞标单
8、崇川区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成交确认书
中共崇川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附件1:
竞(评)标须知
一、招标人应提前做好开标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二、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三、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五、投标人少于两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疑,并做好记录。
七、凡与开评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八、参加评标的所有人员应关闭通讯设备,开标期间不得喧哗,禁止吸烟,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
九、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办法,客观、公正地确定中标人。
附件2:
村(居)民(代表)议事表决情况表
街道 社区(盖章)
会议时间 |
会议地点 |
主持人 |
记录人 |
|
|
|
|
议决事项 |
居民代表总人数 |
出席会议代表人数 |
出席率% |
|
|
|
|
赞成人数 |
反对人数 |
弃权人数 |
是否通过 |
|
|
|
|
议决事项 |
|||
居民(代表)签字 |
|||
监委(事)会代表签字: |
本表根据监委(事)会代表,居民代表会议记录整理填写,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后报区、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各一份,村留存一份。
年 月 日
附件3:
崇川区农村产权交易流程
由村委(社区)提出方案,村民(代表)、股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向区街产权交易部门提交交易申请(涉及所有权变更的,须经街道办事处同意)。 |
由街道交易服务人员对交易方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区产权交易机构复核、审查和确认。 |
在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发布交易项目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凡涉及续租的,需发布通知公告,如无疑义,可进行交易结果登记,按省交易平台进行下一步程序;如有疑义的,可改续租为出租,重新开始竞标。 |
意向受让方递交相关材料,区产权交易部门审查确认报名主体资格 |
由区产权交易部门选择交易方式公开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到场参加交易活动。 |
双方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省农村产权交易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
产权交易部门组织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
产权交易部门发布项目成交公告信息 |
纳入崇川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监管(合同管理) |
监督履约 ——
附件4:
办理农村产权交易项目须知
(转让方)
一、在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领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转让方),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二、有效资格证明材料
1、如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居委会),提供机构合法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为股份合作社、公司,已注册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注册的附上级证明。
三、产权权属的证明材料
提供所转让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盖章)。
四、相关批准文件
1、内部决策文件
如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居委会)则应按规定形成同意转让的决议;
如为股份合作社、公司则按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提供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2、同意转让的相关批文
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及街道审核意见。
五、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的材料(如标的基本情况介绍、资产清单、草图(照片)、有无产权质押抵押担保和有无产权涉及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等情况的说明)。
六、委托经办人需提交委托书及受托方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涉及集体资产所有权转让的,还需提交评估报告及评估确认书。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九、上述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则需加盖资料提供方印鉴。
崇川区农村产权交易《农村产权转让
申请书》主要内容填写说明
一、转让方简况及公告内容
1、主要填写“转让方”的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转让方”指在本区挂牌项目的产权所有人。
2、“转让标的名称”指项目挂牌转出具体内容。如:标的的名称、数量、位置等。
3、“挂牌价格”指转让方确定的转让底价。
4、“挂牌公告期”指转让信息在崇川农村产权交易部门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
5、“准予转让农村产权的证明文件”指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有权批准同意农村产权转让的文件等。
6、“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7、“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对产权转让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包括权利限制状况,如标的质押、抵押、担保等情况;债权债务、重大风险(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揭示等。
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二、审批审核意见
1、需提交的附件资料:转让方应根据标的的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主要包括委托代理合同、转让方有效资格证明、产权权属证明、准予农村产权转让的证明等方面内容;附件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原件持有单位公章,自然人应签名并加盖手印。
2、审核意见: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部门对《农村产权转让申请书(试行)》填报内容及相关材料的核实意见,由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确认。
3、审批意见:由相关职能部门填写,是相关职能部门同意转让方进场进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转让行为的前置审批程序,由相关职能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确认。
4、转让方为多个的,应分别填写提交附件材料,并注明转让方名称。
三、其他
1、本申请书各类资金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2、表中选择项目请在□内打“√”。
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应当打印或用黑色水笔、黑色碳素钢笔填写,务请如实、准确填写,字迹清楚,涂改无效。
4、本说明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区农工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区农村“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转让申请书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住所(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身份证号码 |
|
||
机构代码证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名称 |
|
|||
转让方式 |
□所有权转让 □使用权转让 |
||||
使用权转让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坐落 |
街 、 村 组 |
||||
转让面积(M2) |
|
||||
转让标的其他情况 |
|
||||
是否属续租 |
□是 □否 |
||||
交易底价(元) |
所有权转让 |
|
|||
使用权转让 |
每年租金: |
||||
续表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日(不少于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A.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日历天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B.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C.自然撤牌。 □D.其他: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
|
其它需要披露 的事项 |
|
|
街道审核意见 |
|
经办人: |
区农村产权交易 机构审批意见 |
|
经办人: |
附件5:
办理农村产权交易项目须知
(受让方)
一、在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领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意向受让报名表》,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二、有效资格证明材料
1、如为个人,请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为法人单位,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同意受让农村产权的证明
1、提供自愿受让的书面申请;
2、如需上级部门批准的,还应提供相应同意受让批复。
四、资信证明
按项目要求提供保证金交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六、上述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则需加盖资料提供方印鉴。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意向受让申请表
意向受让方名称 |
(单位盖章) |
||||
住所(地址)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法人基本情况 |
注册资本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
经济类型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范围 |
|
||||
自然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
意向受让项目 标的名称 |
|
意向受让 项目编号 |
|
||
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元) |
|
||||
受让 意向 描述 |
|
||||
重要提示 1、意向受让方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崇川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则。 2、意向受让方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申请书内容及有关说明和注解。 3、意向受让方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行使所享有的权利并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4、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应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并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相应批准。 5、意向受让方应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崇川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农村产权
受让竞价书》主要内容填写说明
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
1、主要填写“意向受让方”的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意向受让方”指对本所挂牌项目提出举牌申请的受让意愿人,包括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应注明身份证号码。
2、“受让意向描述”的内容主要包括受让动机和发展计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如系联合受让,请各成员分别填写该表:并请提供联合收购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成员的受让比例及牵头人,并由牵头人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受让,也不得同时成为其它联合受让的成员。
注:
1、本申请书各类资金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应当打印或用黑色水笔、黑色碳素钢笔填写,务请如实、准确填写,字迹清楚,涂改无效。
3、本说明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区农村“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最终解释权归区农村“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意向受让方承诺
崇川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机构:
本意向受让方提出申请,意向受让 持有的
项目,请予审核。本意向受让方依照公开、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3、本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符合农村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受让方条件的规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崇川区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底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标段项目,交易底价为人民币 :
小写(¥):
大 写:
转让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大小写对照表: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十 |
百 |
千 |
万 |
元 |
零 |
壹 |
贰 |
叁 |
肆 |
伍 |
陆 |
柒 |
捌 |
玖 |
拾 |
佰 |
仟 |
万 |
圆 |
附件7:
崇川区农村产权交易项目竞标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标段项目,竞标价为人民币 :
小写(¥):
大 写:
竞标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大小写对照表: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十 |
百 |
千 |
万 |
元 |
零 |
壹 |
贰 |
叁 |
肆 |
伍 |
陆 |
柒 |
捌 |
玖 |
拾 |
佰 |
仟 |
万 |
圆 |
附件8:
成交确认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乙方在区农工局、街道、公管办的监督下,经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公平竞争,在 的竞标竞价中中标。中标价为 。
该项目交易底价为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农工局、公管办、所在街道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及人员签字:
年 月 日